信物宝觉得这个里面是两个事情:
一、公司拖欠工资1万元
二、备用金五千元
首先,要搞清楚,公司是否真的欠1万元工资,有何证据,你要能够拿出来。
其次,拿了备用金5000是做什么用的,有无填写借支单或者欠条,从公司财务领取的,还是直接自己就拿走了。
如果说拿了备用金是用在工作上,比如采购必备设备,或者准备去采购,也和单位领导说过,就没有太大的问题。
若是私自拿走,未经公司同意,而且不是用在工作上,那就是犯法了,必须要退还。